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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网络法治红线 违规翻墙行为处罚标准

发布时间:2026-07-23 15:28:13 来源:信息中心

    针对群众关注的网络翻墙合规问题,网信、公安、工信部门再次明确,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官方细化解读非法翻墙的相关制度与分级处罚标准,厘清合法跨境上网与违规翻墙的界限,引导公众合规上网,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所谓“翻墙”,指单位或个人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绕过国内正规网络出入口,通过VPN、网络加速器等工具私自接入境外互联网的违法行为。该行为严重扰乱国内网络管理秩序,易引发信息泄露、网络诈骗、不良信息传播等风险,甚至危害国家安全,属于法律明令禁止行为。

一、多重法律法规筑牢合规底线,明确禁止违规翻墙行为

我国已建立完备的跨境网络监管法律体系,多项法律法规明确翻墙行为的违法属性,为执法惩戒提供法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搭建、使用非法信道开展国际联网。未经审批,严禁私自搭建、售卖、使用VPN等跨境联网工具,仅企业、机构因合法外贸、跨境办公等需求,经官方审批后,方可使用合规跨境网络服务。

同时,《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分别从网络监管、治安处罚、刑事追责层面,对翻墙及衍生违法犯罪行为作出约束,形成分级监管、分层处罚的治理体系。

二、分级处罚条例落地,区分普通违规与严重违法情形

目前执法实行分级处罚、过罚相当原则,依据行为主体、是否牟利、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将违规翻墙行为分为行政违法、刑事犯罪两个处罚层级。

1.普通个人违规翻墙:予以行政处罚

普通个人无牟利目的、单纯私自翻墙浏览境外网站,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可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联网,并处1.5万元以下罚款;存在违法获利的,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翻墙的,除接受行政处罚外,还将面临单位内部通报批评、绩效降级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记过、降级、撤职甚至开除。

2.牟利及规模化违规翻墙:从严行政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私自搭建翻墙通道、售卖翻墙账号、提供翻墙工具及技术服务、规模化推广非法翻墙软件的,属于较重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从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高额罚款,关停非法服务、销毁违规工具;对屡教不改的违规主体,纳入网络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3.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他人提供翻墙工具、非法跨境联网技术支持,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构成非法提供计算机程序、工具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借助非法翻墙网络实施传播不良信息、泄露涉密信息、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据多项罪名数罪并罚、从重惩处。

三、监管部门提醒:坚守上网底线,合法合规使用网络

监管部门强调,网络自由必须恪守法治底线。非法翻墙不仅扰乱网络监管秩序,还会让个人面临诈骗、病毒、不良信息侵害风险,极易沦为违法犯罪工具。

官方提醒广大网民摒弃“翻墙无害”的错误认知,自觉抵制各类非法翻墙工具。企业、机构有合法跨境联网需求的,可依规向主管部门申请审批。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常态化整治非法翻墙乱象,持续净化网络空间、筑牢网络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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