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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化平台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7-09-12 10:00:42 来源:信息中心

为规范学院应用服务器的管理,充分利用学院网络资源,减轻各单位设备维护和管理的负担,降低管理成本,学院建设虚拟化服务平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向各单位提供虚拟机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的精神,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基于虚拟化服务平台,为学院处室、教学系部等二级单位提供虚拟机服务。

第二条 为满足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虚拟机申请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在建设规划阶段必须事先征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技术建议,否则不接受申请。

第三条 申请单位必须填写《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虚拟机申请表》并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签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虚拟机用户安全责任书》,否则不予受理。

第四条 申请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

第五条 申请单位须承诺服务器上运行的应用服务内容不违反上述规定,不得使用该服务器从事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活动,包括私自开设代理服务器,使用P2P软件、黑客扫描软件等,尤其是不得发布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的信息以及发送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垃圾邮件)。

第六条 虚拟机的操作系统维护及各种业务系统维护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有责任做好软件更新并保证系统软件安全。如果需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技术协助,需事先申请。

第七条 虚拟机原则上只允许向外网开放以WWW为主的互联网基本信息服务,如需提供其他服务,需要申请时特别说明,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后,方可提供。

第八条 申请单位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九条 虚拟机管理员应加强对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及时查杀病毒,备份数据。服务器系统必须及时升级安装安全补丁,弥补系统漏洞;做好病毒及木马的实时监测,及时升级病毒库。

第十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虚拟化服务平台安全可靠运行,负责IP地址的分配、网段划分、网络流量监控和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物理安全、网络畅通。为保证校园网的稳定可靠运行,必要时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可对虚拟机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第十一条 申请单位不得擅自更改虚拟机设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名、IP地址、IP掩码、DNS设置、WINS设置、MAC地址等网络相关参数;申请单位同时也不得擅自改变虚拟机用途。申请单位虚拟机运行的网络服务必须与所填写的《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虚拟机申请表》中的内容一致。如需变更,须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修改。

第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违反本规定中的第三、四、五、九和十一等条款时,终止其虚拟机运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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